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17年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更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cj终审:发布时间:2017-10-18浏览次数:3716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直博生入学第三年、普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入学第二年应进行中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助学金。2017年材料学院的博士生资格认定/中期考核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级直接攻博生、2016级普通博士生和2016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时间:

2017111日上午9点开始(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二、操作程序:

1、  个人申请:

    请需要考核的同学在1025日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递交到曹楼319,电子版发送到mse_edu@zju.edu.cn.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情况表》(纸质版,导师签字)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数据表》(电子版)。

2)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首页或专利授权页)(纸质版)。

同时请在11月1日面试时提交下列材料(不参加面试的同学请面试学生代交)

《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进行个人相关信息、考核小组成员等信息录入(请按照附件5的名单录入),然后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请导师签字并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纸质版,需另附个人小结)。

2、  分组考核:

    学院根据各所情况,分别组成3人(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以上的考核小组,对学生的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考核等级(优秀人数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没有科研成果的学生请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主要介绍目前的科研内容、进展和预期成果。(需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名单请见附件6)

3、  学院评定:

    学院根据各所的评定结果进行统一审核,并对各所末尾的同学进行重点考察。

4、  中期考核结果公示一周。

三、 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内容包含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

1课程考试内容:

2门研究生核心课程(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材料近代研究方法),达到60分及以上者默认免试通过。

2研究能力评估

主要考核学生对所从事研究课题的背景了解、目前的课题研究进展以及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等方面。

四、其他

请考核秘书于113日前将考核结果以及所有学生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情况表》、《面试记录表》、《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需附个人小结)纸质版交学院研究生科(曹楼319陈洁老师)

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去年没有通过中期考核尚在学制内的博士生,均可参加本次中期考核,此类学生如没有列入附件的考核名单,请及时与陈洁老师联系。

附件:1、需要中期考核的学生名单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情况表》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数据表》

      4、《面试记录表》

      5、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6、需要面试的学生名单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1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