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在教学科研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师,于2014年设立了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根据《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评选办法》(附件1),决定开展2017年度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唐立新优秀学者奖2017年度名额为7人,每个学部推荐1位候选人。每位获奖教师一次性奖励5万元人民币。
二、评选条件
1.在浙江大学工作五年及以上的全职在职教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
2.已获得过唐立新优秀学者奖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系)向学部推荐候选人1 名。社会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的校设研究机构,由社会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各推荐候选人1名,按学科归属报送相应学部参加评选。
2.各学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确定1位候选人,并在学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请各学部于11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等推荐材料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紫金港校区东三104-16)。
3.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学部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唐立新先生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联 系 人:缪海锋
联系电话:88206509
邮 箱:mhf@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评选办法.doc
2.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候选人推荐表.doc(A4双面打印)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