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yangqian终审:发布时间:2018-03-16浏览次数:2205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大学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党委发〔2014〕76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为做好创建优秀“五好”党支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条件

1.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以在职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为主,持之以恒达到“五好”标准,并在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建设、党支部作用发挥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新成效。

2.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所在支部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党内外群众对党支部的满意率高,所在支部党员对支委的满意率高。

3.已通过“五好”党支部验收半年以上。

二、方法程序

材料学院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申报基本程序:自查自评、群众评议、汇报答辩、满意调查、党委报送。

1.自查自评。党支部对照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标准,对支部自“五好”党支部验收通过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填写《材料学院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申报表》,形成申请材料(1500 字左右)。党支部自查自评后,可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自查自评情况,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2.群众评议。各党支部要以专题生活会形式,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创建优秀“五好”党支部活动进行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填写申请表中的“党内外评议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3、总支评审。学生总支在听取汇报、深入调研、支部相互评议等方式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原则上4年内优秀“五好”党支部不超过所属支部总数的30%。2018年拟评选3-4个。

4、满意调查。对申报支部的创建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本支部同学填写《材料学院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评分表》(参看附件2)。本单位党内外群众对党支部的满意率应高于80%,本支部党员对支委(支部书记)的满意率应高于90%。

5、党委评审。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根据优秀“五好”党支部评议结果、意见征求和评分情况等,研究推荐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名单,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三、时间安排

为保证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验收工作的规范有序和高效,确定每年春学期为党支部申报时间,其他时间的申请不予受理。原则上4年内优秀“五好”党支部不超过所属支部总数的30%。

请申报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的学生支部于3月20日前将《材料学院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申报表》(附件1)交至相关负责人。

学生党支部联系人:杨倩,曹楼319, 87952876,yangqian@zju.edu.cn。

教工党支部联系人:倪孟良,曹楼321, 87951400,niml@zj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18年3月15日

 

 

附件:1:材料学院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申报表.doc 

      2:材料学院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评分表(学生支部).doc

      3:材料学院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优秀“五好”党支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