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文件,本科生院《关于2018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通知》,以及《2018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主修专业确认领导小组决定,材料学院2018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 专业确认原则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由学院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条件下,以“专业志愿优先、类内确认为主、跨类确认为辅”的原则进行确认。
二. 专业确认安排
(一)第一轮类内确认:
1.学生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11:00—10月19日11:00
2.第一志愿接收及名单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0日-10月26日
3.第二志愿接收及名单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7日-10月31日
4.第三志愿接收及名单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日-11月5日
5.第四志愿接收及名单公示时间:2018年11月6日
6.学校公示时间:2018年11月7日—11月14日
(二)第二轮类内及跨大类确认
1.学生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11:00—12月7日11:00
2.第二轮接收及面试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月14日
3.学校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4日—12月19日
(三)转专业
1.学生报名时间:2019年1月24日11:00—2月22日16:00
2.学生所在院系和相关部门审核时间:2019年2月23日—2月25日
3.转入专业遴选审核及院系公示时间:2019年2月26日—3月2日
三. 材料专业接收要求及容量
(一)接收要求:
当学生申请累计数低于专业基本容量时,申请学生都作为预接收学生;当申请累计数超过专业基本容量时,按学生专业志愿优先级,自前向后、分批次进行遴选,由学院组织面试,各批次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认。
综合成绩 = 高考相对成绩×60%+面试×40%
(二)接收容量:
专业名称 | 第一轮 | 第二轮 | 转专业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00+三位一体11人 | 10 | 专业接收容量余量 |
材料学院2018级本科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