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各科室、全院本硕博同学: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承办高校所在省(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2018年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即将举行,我校的选拔工作也拉开帷幕。浙江大学第十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已于2018年10月初正式启动。根据浙江大学第十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现将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在2019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在校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为2019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论文)和国家级以上竞赛获奖的作品不在申报之列。
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学校鼓励学术性社团以社团名义集体申报。
三、作品类别:
参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作品的学科类别为: 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论文。
四、竞赛方式:
竞赛分各学院(系)初赛、类别复赛和学校决赛三个层面组织开展。学校聘请相关专家评选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实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同时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展览、转让等活动。
材料学院初赛安排:
阶 段 | 主要工作 | 截止时间 |
宣传发动阶段 | 以院级为单位,举办竞赛宣讲活动,组织学生进行立项申报 | 2018年11月20日前 |
报名阶段 | 学生填写报名信息和作品文本,上报项目申报书 | |
评审选拔阶段 | 我院将组织相应学科专家进行评审,完成作品选拔工作 | 2018年12月5日前 |
作品跟踪培育阶段 | 对优秀作品进行重点跟踪培育,在教师指导、实验室利用上给予各种支持。 | 2018年12月15日前 |
作品提交阶段 | 上报《学院(系、学园)作品汇总表》至相应复赛类别工作机构和学校组委会秘书处 |
各类别复赛阶段(2018年12月下旬):复赛承办单位根据各类别竞赛进程,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选出各类别的优秀项目参加学校决赛。
学校决赛阶段(2019年3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决赛评审,确定特等奖和一、二等奖。组织参加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全国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五、参赛学生的报名工作:
项目申报鼓励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实验计划”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等优秀项目按照竞赛管理办法的要求参与竞赛。
1、申报者须在11月20日17:00前将《浙江大学第十六届挑战杯作品申报书》(点击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zjumse_tw@163.com邮箱,发送时请将邮件标题修改为“姓名-XX级本/硕-挑战杯竞赛”。同时纸质版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后完善指导教师意见及签字,于11月20日17:00前交至玉泉校区曹光彪楼319办公室。对申报书中相关项目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可联系初赛组委会。联系人:朱老师 87952325。
2、我院本科生可以以论文或科研课题报名,如果论文已经发表的有望参加校级比赛。我院研究生可以以科研成果报名,如果科研成果已经取得专利、或者已经投入实际应用将有望参加校级比赛。
3、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实验计划”项目成果,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的优秀项目及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成果等将优先推荐。
4、参赛项目可以个人为单位,也可以学生团队(可跨专业、年级组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团队可自行邀请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可以是参赛课题领域的专家和权威。
5、国际或国家级竞赛获奖作品都不在可申报作品范围内。
六、激励与奖励
1、获浙江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校赛”)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的作品,由学校向作者颁发证书,并颁发相应的奖金。
2、获校赛特等奖或全国特等奖、一等奖的本科生可同时获浙江大学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一等奖,获校赛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的本科生可同时获浙江大学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二等奖,并按规定给予综合素质测评记实和第二课堂学分加分。
3、获校赛特等奖的本科生项目负责人(限1人)或获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并同时获校赛一等奖以上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或获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获直接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4、在校赛获奖的研究生,可优先参加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的评选。获校赛特等奖以上的研究生(个人作品限项目负责人,集体作品限前二人)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时,视同发表一级学术刊物论文一篇;获校赛一等奖的研究生(个人作品限项目负责人,集体作品限前二人)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时,视同发表核心刊物论文一篇。
5、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特等奖、一等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一定奖励,并折算教学工作量。
详见《浙江大学“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点击下载)
6、除学校“挑战杯”比赛规定的各种奖金、加分、免研等鼓励措施外。对于我院本科生同学,参加比赛且通过学院初审的,给予0.5分的二课分鼓励、相应评奖评优综测加分;对于进入学科类别复赛的学生给予1.5分的二课分鼓励、评奖评优综测加分;对于进入学校决赛的同学给予3分的二课分鼓励、评奖评优综测加分。
学校通知链接请见
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42&object_id=192075
附件1:
第十五届挑战杯国赛特等奖、一等奖项目名单(供选题参考)
七、材料学院竞赛院级工作机构设置
组长:刘艳辉 陈立新
成员:朱杭 王育萍 王艳华 陈洁
如有问题请咨询:朱老师 87952876 zhuhang@zju.edu.cn
希望各位导师对本次竞赛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充分的支持,做好推荐选题工作,各位本科生及研究生(包括博士生)同学积极踊跃报名参加,不断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我院学生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挑战杯初赛组委会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