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材料学院2019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xtt终审:发布时间:2018-11-19浏览次数:38375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的相关文件规定,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为保障生源质量,我院对公开招考的四年制博士研究生实行“申请-考核”制的招生方式。具体操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我校博士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培养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由材料学院有关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受理考生申诉。

组长:陈立新

副组长:刘艳辉,皮孝东

成员:王小祥,金传洪,朱铁军,李翔,何海平,程继鹏,陈洁,项婷婷,朱杭

受理考生申诉:刘艳辉(yanhuiliu@zju.edu.cn; 0571-87952291)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具有较高水平外语能力。拥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460或托福TOEFL网考≥80分或雅思IELTS考试≥5.5成绩(2014年9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或者入学前五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如未能达到上述条件,考生须参加浙江大学外国语统考且符合学校规定的初试要求(注:选考小语种的考生,以及各类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须参加学校外国语统考且符合学校规定的初试要求)。

7.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应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要求考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作者)至少发表(含录用)1篇SCI论文。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等专项计划的人员,必须满足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

9.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以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10.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就需向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申请人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未如实提供证明材料的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录取资格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具体招收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我校报名系统报名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报名前请跟报考导师联系,确定导师招生意向后再报名,优先考虑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导师。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http://grs.zju.edu.cn/yjszs/)。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研招办咨询(联系地址:yjsy-zsb2@zju.edu.cn)。

递交材料包括:

(1)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印件);

(2)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

(3)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博士专家推荐信模板.pdf

(4)公开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材料(SCI论文提供检索证明和论文首页,专利提供授权证书);

(5)英语成绩单复印件;

(6)个人简历,简明扼要的说明个人学习和科研经历;

(7)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

(8)材料学院博士生综合核查表。(博士生综合核查表.docx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曹光彪大楼319室材料学院研究生科,邮编:310027 (请使用顺丰或EMS,其他快递不收);联系人:项老师,电话:0571-87952876,邮箱:mse_edu@zju.edu.cn 。

备注:

(1)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院后,将不再退回;

(3)根据情况,本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4)请于11月20日至12月20日间递交材料,邮寄以12月20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初审

材料学院和报考导师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创造性等进行初审,对申请人给出初审意见。初审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3、考核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需进一步参加材料学院组织的考核,其中,未能达到英语免考要求的考生,需先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达到学校分数线后才可参加后续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或面试中有一门不及格,即不予录取。

1)笔试: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两门。

(1)专业基础课

由学院统一出题命卷,考生从6道题目中任选3题在1.5小时内书面作答。该课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专业课

根据考生报考学科方向,由该学科方向出题命卷,考生成绩合格即获通过。专业课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采取科研工作报告的形式,主要考核申请者对所从事课题背景的了解,已获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已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申请和授权专利情况,科研技能、科研潜力以及科研分析、数据处理等方面的能力。科研工作报告必须采用PPT形式。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背景、研究内容及其学术价值、申请人本人主攻内容和目标、申请人本人为主的工作成果、今后博士阶段的工作计划等。报告时间20~25分钟,提问答辩时间约10~15分钟。面试小组将根据申请人面试情况,从课题背景了解程度、研究成果、科研技能、科研潜力以及语言运用与表达等方面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 = 50%专业基础课成绩 + 50%面试成绩

4、拟录取

学院依据申请者综合成绩排名以及材料学院博导招收规则,以排名优选原则拟录取博士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