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浙江大学2018年本科生心理委员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12月9日(上午8:30-17:00)
二、培训地点
紫金港校区和玉泉校区
三、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主要围绕“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心理健康与常见心理问题”“谈话与助人”“班级心理辅导活动”等内容开展。
四、教学安排及分班情况
材料学院17级本科生心理委员参加紫金港教学1班培训,详见下表:
材料学院15、16级心理委员参加玉泉教学班,详见下表:
五、培训要求
1. 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请假制度,不得无故请假,若因病或因事需要请假,原则上只能请一次假,并至少本周五前到曹楼319上交请假条。
2. 本次培训的结业成绩由课堂考勤(占总成绩的20%),结业考试(占总成绩的40%)、团辅培训与实践(占总成绩的40%)三部分组成。其中,学生团体辅导培训与实践由学工部/心理健康中心/常青藤服务团队联合组织,心理委员需在线报名参加,实践环节持续至2019年夏学期,自行开展实践、分享与交流。
结业考试采取网络考试形式,学员可根据分配的学号、密码登陆系统(http://www.xlzx.zju.edu.cn:81/),自行开展在线学习、在线练习,并于12月23日前自行完成考试。
3. 完成所有培训理论课程、团体辅导实践内容后考核合格的学生,将颁发《浙江大学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资格证书》,未获得《浙江大学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资格证书》的学生不应担任心理委员。
4. 参加培训的学员每次需携带校园卡签到,团体辅导培训与实践详见学工部常青藤服务团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