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合处关于严禁教职工同时持因公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19-01-29浏览次数:2628

各学院(系)、行政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日,我校有正式在编教师违规同时持因公因私两本护照出国执行公务,已被外交部和省外办严查,并受到所在单位严肃处理。为深入贯彻中央、浙江省关于因公出国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工作的规定》(浙大发外[2017]55号)、《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委发[2016]53号),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因公出访团组行前教育,严格遵照文件规定执行因公出访任务。除特殊情况外,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只能持因公证照,严禁同时持因公因私两本证照出访。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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