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2019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wyh终审:发布时间:2019-03-16浏览次数:2894

 

各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2019年度春季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2018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见附件名单)。

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去年没有通过中期考核尚在学制内的博士生,均可参加本次中期考核,此类学生如没有列入附件的考核名单,请及时与学院教学科联系(87953141)

 

二、考核流程:

1、考核时间及形式

由各研究所或各课题组自行组织考核,2019年4月1日前完成。

考核小组至少要由3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对学生的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考核等级(优秀人数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答辩秘书做好记录工作。

2考核内容和形式

考核内容由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组成。

(1).课程考试内容:

    两门研究生核心课程(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材料近代研究方法),达到60分及以上者默认免试通过。

(2).研究能力评估:

    主要考核学生对所从事研究课题的背景了解、目前的课题研究进展以及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等方面。

3、考核后递交的材料

请完成考核的同学在4月8日前将下列材料递交到学院教学科(曹楼319 王艳华老师)。

(1)附件中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中期考核申请表》(纸质版,需导师签字)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资格认定数据表》电子版,发送到mse_edu@zju.edu.cn, 邮件主题写 “中期考核+学号姓名”)

(2)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首页或专利授权页)(纸质版)

(3)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进行个人相关信息录入,上传个人小结,提交申请。

填写完整的考核小组名单(首位请填写“韩高荣”老师),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请导师签字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后将纸质版交曹楼319。(注:个人小结随表格另附)

(4)面试记录表

4、学院评定:

学院根据各组的评定结果进行统一审核,并对各所末尾的同学进行重点考察。

5、中期考核结果公示一周。

 

 

三、其他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完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13〕122号)第二条表述:“博士生、硕博连读生转博后学习满1年后进行中期考核;……春季入学生通过中期考核后从3月份开始调整发放标准。”

 

附件:


2019春季中期考核名单.xls

博士中期考核面试记录表.doc

材料学院博士中期考核(资格认定) 申请表.doc

材料学院博士中期考核(资格认定) 数据表.doc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1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