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学院广泛征求老师和同学意见,制定了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附件一),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附件二),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5月9日-5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材料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联系,联系人:
朱 杭 87952876,zhuhang@zju.edu.cn;
张士良 zsl6058@zju.edu.cn。
附件二: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材料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