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公示2017级及以后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wsq终审:发布时间:2019-05-09浏览次数:919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学院广泛征求老师和同学意见,制定了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附件一),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附件二),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59-515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材料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联系,联系人:

朱   87952876zhuhang@zju.edu.cn

张士良 zsl6058@zju.edu.cn

 

附件一: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

附件二: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材料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

20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