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和材料学院党委预审,拟发展下列26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半导体所三支部 | 李雅瑶 |
半导体所四支部 | 雷伟生、周子文 |
材物所一支部 | 颜涵 |
电镜中心支部 | 汪雨轩 |
复材所支部 | 贡博文、许亚丽 |
金属所三支部 | 厉俊鹏、郭丽婷 |
金属所五支部 | 王彩云 |
无机所三支部 | 关玲玲、陈义 |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范思源、程远、范云鹏、崔豪、田鸿君、张子萱 |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易洋、周荣帆、陈国瑞、郑若愚、吴宇浩、高铭余、 |
李兴达、李博健 |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5月10日-5月16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玉泉校区曹光彪大楼325,电话:87952291,电子邮件:yanhuiliu@zju.edu.cn,邮编:310027);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党委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