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暑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相关事宜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请各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安全“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做好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
二、开展自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暑期前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闭环管理和限时整改,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依托系统,落实暑期安全管理
暑期,需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系统(http://labsafe.zju.edu.cn)的“特殊时段开放申请”模块中登记备案,并加强使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对关闭实验室粘贴封条,有条件的实验室要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并定期检查、记录。实验室在关闭后如有需要,可再次启用实验室。
2.对于暑期仍需要使用的实验室,需先在网上进行“特殊时段开放申请”的操作。经备案后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要将网格化管理落实到位,并要求相关责任老师(项目负责人)在使用期间必须在场。
3.及时更新信息系统中实验室内的人员信息,掌握暑期留校继续做实验的学生情况。对于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各单位和所在实验室需加强培训与准入考核,并及时将信息添加到实验室“人员”清单中。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四、重点防范,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
1. 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使用、送储全过程的安全管理。9月底前,每月组织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问题隐患清单》(见附件1)的格式填写隐患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至jab@zju.edu.cn。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或需在晚上开展的实验,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晚上22:30 后不安排有危险性的实验,如确需安排,必须获得导师或实验室负责人的同意,并向学院(系)报备或按学院的要求审批同意后才可开展实验。
3.加强生物类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的教学、科研活动,严把实验动物的进口关,杜绝使用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的动物开展实验,并及时做好实验场所的消毒工作、实验废物无害化处理及送处工作。对于有使用液氮罐存样的实验室,要制作液氮使用操作规程,取样时应佩戴护目镜与防护手套,做好眼部和手部的安全防护。
4.加强实验室内设备安全、水电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等方面的巡查。特别注意小电器的安全使用,老旧电器要及时更换。其中,特种设备需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定检,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禁止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
5.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标识、送处工作,送处前须通过化学品与材料采购平台或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微信公众号申报废弃物情况。
6.实验完毕后,应采取实验结束的措施,察看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时应及时关闭门窗。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值守,确保处置有力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间的值班,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并认真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措施,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