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2019年定向工程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wyh终审:发布时间:2019-09-07浏览次数:1422

 


各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2019年度秋季定向工程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2018级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见附件名单)。

因故不能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学生,请在9月2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获得导师和学院同意后,参加下一次中期考核,延迟考核申请交学院教学科存档(曹楼319室)。

 

二、考核流程:

1、考核时间及形式

由各课题组和相关企业共同组织考核,2019年10月23日前完成。

博士生应对个人专业学习情况和学术进展进行汇报,每位博士生汇报时间为15-30 分钟。

考核小组要由1位企业合作导师和至少2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并给出考核等级,答辩秘书做好记录工作。

 

2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学业情况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组成。

(1).学业情况:

    考查应修课程学分、必修环节的完成情况。

(2).研究能力评估:

    主要考核学生对所从事研究课题的背景了解、目前的课题研究进展以及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等方面。

 

3、考核后递交的材料

请完成考核的同学在10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递交到学院教学科(曹楼319 王艳华老师)。

(1)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首页或专利授权页)(纸质版)

(2)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进行个人相关信息录入,上传个人小结,提交申请。

填写完整的考核小组名单,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请导师签字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后将纸质版交曹楼319。(注:个人小结随表格另附)

 (3)面试记录表

 

4、中期考核结果公示一周。

 

 

三、其他

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不通过者,三个月后重新考核,若仍不通过,将停止学业。

 

附件:

 


需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xlsx

博士中期考核面试记录表.doc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