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选聘学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zhuhang终审:发布时间:2019-09-16浏览次数:1526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夯实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根据《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1825 号)、《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 号)等文件精神,材料学院结合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需要,拟招聘兼职辅导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优秀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

二、聘任要求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3.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或社会工作经历,且具备优良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三、聘任程序

1.填写《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和《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汇总表》并经所在院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将表格电子版发zhuhang@zju.edu.cn,纸质版交至曹楼319

2.兼职辅导员的聘任期为1学年,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任者或延聘者,须经学院主管领导研究批准;

3.申请截至日期为925日;

4.不明事宜请致电87952876

四、相关政策

新录用人员主要协助材料学院开展本科生和研究生思政工作,将按照学校兼职辅导员标准进行管理和聘任津贴发放。

 

件:

附件1: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党委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