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奖学金评选政策,2018—2019学年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毕业班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优先)。
校内外所有奖学金的荣誉可兼得,竺可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外设奖学金与其他校设奖学金的奖金均不兼得,按最高一项金额发放。故请结合已获得的校设奖学金合理申请外设奖学金。
各申请人请认真阅读附件二《浙江大学本科生各类外设奖学金评审要求》,参考自己的学业奖学金情况,申请符合条件的外设奖学金。在10月23日(周三)晚上24点之前发送电子表格(附件三)至mail_cq@zju.edu.cn,邮件主题和申请表名称务必按格式“外设-****奖学金申请-姓名”。注:请勿修改申请表表格格式。
外设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初评)公示后,再统一上交纸质表,表格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附件一:材料学院本科生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
序号 | 奖学金名称 | 金额 | 评选要求 | 名额 |
1 | 南都三等奖学金 | 2500 | 成绩优秀,符合条件 | 1 |
2 | CASC三等奖学金 | 2000 | 专业排名前20%以内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各类科技活动及竞赛中取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 1 |
3 | 阙端麟奖学金 | 10000 | 大二、三本科生,专业成绩前20% | 3 |
4 | 协鑫奖 | 8000 | 科技作品 | 2 |
5 | 大连化物所奖学金 | 5000 | 看评选细则 | 4 |
6 | 大和热磁奖学金 | 5000 | 成绩优秀,符合条件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