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zhuhang终审:发布时间:2019-11-13浏览次数:1430

各团支部: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党的群团工作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相关要求,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严抓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校团委统一部署,学院团委决定于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19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团支部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推进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

1. 加强各团支部工作制度规范建设

各团支部参考《浙江大学共青团基础团务工作手册》,加强团支部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明确团委的工作职责与要求,完成团支委换届工作全面推进本科和研究生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落实好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议、团小组会议,落实好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并将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学院将于11集中检查。

2. 做好基础团务工作。

各团支部做好“智慧团建”组织建设,包括线上线下团员注册、年度团情况统计团费收缴、团务整理。特别做好毕业生团员的“学社衔接”工作,配合学院团委做好研究生新生团员、本科生2018级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学院将于10月31日,进行“智慧团建”系统信息统计

3. 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专用经费使用。

各团支部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7524规范团支部经费使用,确保团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费到位。团支部开展活动后请填写《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报销申请表》(附件1),到学院团委申请经费报销。

(二)深化拓展思想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

1. 开展“四进四信”活动暨“青年大学习”行动。

各团支部聚焦学深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通知详见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45&object_id=205977 ),系统后台将根据首次登陆填写信息,统一采集各级团组织的参与学习人数学习次数,作为2019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参考。除线上学习外,鼓励各团支部积极组织理论报告会、读书会、典型人物分享会、校外主题实践等形式丰富的学习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

2. 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

各团支部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团员青年的归属感。各团支部要加强文化展示平台的搭建,既要通过支部标识(班徽)、支部之歌(班歌)等文化载体和元素的建立,形成支部的有形文化,也要通过支部学习教育活动、主题团日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活动的开展,逐步凝练出支部的特色文化。院级团委将按照不超过团支部总数5%的比例,择优推荐2个支部(本科生团支部或研究生团支部)作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请有意愿申报的团支部于11月13日12:00前上交《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附件3)和信息汇总表(附件4)。附件3纸质版请交至曹光彪楼319室朱老师处(一式一份),附件3和附件4电子版发至zjumse_tw@163.com(邮件请注明主题:XX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

3. 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教育活动

以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年为契机,浙江大学将在十月底前集中组织“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特别主题团日活动(另行通知)。各团支部应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综合运用专题学习讨论会、志愿服务以及其它受团员青年喜爱的活动形式,并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加强团日活动的线上线下联动,增强团日活动的教育效果。各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总结(附件5)请于11月30日前发送到zjumse_tw@163.com。

4. 持续推进青马工程建设

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是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平台。学院将继续推进实施青马工程。以党性教育、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岗位锻炼、对外交流、朋辈教育等培养路径和方式,做好学员选拔、课程管理、考核评价、过程跟踪和发展使用等关键环节。(具体通知另发)

三、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各团支部要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和本支部特点,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方案。

2. 充分发动,活跃青年。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尊重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团支部的积极性。

3.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四、成果总结

本次团建月活动中的工作成效,将作为年度各类评优的重要依据。

各团支部要及时对活动开展的情况及典型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报道和总结,有条件的可集中进行交流和展示。团支部于12月2日下午17:00前上交“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总结材料(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届时将提前通知相关要求)。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联系人:朱杭  87952876

何方仪  18888922433

程豪  17816859986

 


附件1 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报销申请表

附件2 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3 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

附件4 信息汇总表

附件5 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总结表

附件6 浙江大学2019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总结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