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同学:
2019-2020学年研究生校设助学金开始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浙江大学助学金”,专业和年级要求详见各类助学金具体要求。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超出正常学制者;
(2)2020年3月学制到期者;
(3)上一学年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4)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2019级新生除外);
5.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2019级新生除外)。
二、各类助学金具体要求及标准
1.浚生学生助学金
(1)浚生学生助学金资助每人每年5000元。我院2019-2020学年未毕业、未转段且符合资助要求研究生拟获浚生助学金继续资助5人。其中2人为全年段资助,每人5000元,分两次发放,半年一次。3人为半年段(学制)资助,每人2500元,一次发放。
上述5名未毕业研究生(名单见附件1)根据其现实表现和个人小结情况可以获得继续资助,申请继续资助者需每人提交800—1000字《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学年小结》(附件2)(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zhuhang@zju.edu.cn,纸质版交至曹光彪楼319。截止时间:2019年11月7日17:00。
(2)根据浚生助学金的评审原则,今年因研究生毕业、硕转博、延期等原因,产生配额空缺,我院可新申请助学金名额为1人。
2. 庄氏助学金
庄氏助学金每学年资助研究生10名,每人每年2000元。分两次发放,半年一次。全校各专业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
3. 誉馨助学金
誉馨助学金每学年资助研究生50名,秋学期、春学期分批各评选25名。每人每年6000元。分两次发放,半年一次。全校各专业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符合基本条件、热心公益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
4. 新鸿基助学金
仅面向2019级硕士研究生,全校院系共推荐48名研究生参加校级面试,最终差额评选出40名,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每学期考察一次,考察通过的学生可获得继续资助。我院可推荐2名同学参评。
学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另外:
1.新生入学成绩占本专业前60%(所有推免生自动计入前60%);
2.提供本科成绩单;
3.如有贫困证明、残疾、疾病证明等证明可一并提供。二、申请时间及程序。
三、申请时间及程序
1. 按照学校资助工作整体安排,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以上助学金,学生只可选择一类进行申请;
2. 浚生、庄氏、誉馨助学金:
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3)、《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请在申请表上注明助学金项目名称,电子版发至zhuhang@zju.edu.cn,纸质材料请交至曹光彪楼319。截止时间:2019年11月7日17:00。
3. 新鸿基助学金: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3)、《2019-2020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并本科成绩单、申请信交至学院。电子版发至zhuhang@zju.edu.cn,纸质材料请交至曹光彪楼319。截止时间:2019年11月7日17:00。
助学金项目 | 需交材料 | 备注 | 材料提交要求 |
浚生助学金 | 1.附件2: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学年小结(续评同学交,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附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 3.附件4: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 1.浚生助学金我院可新申请名额为1人,庄氏助学金、誉馨助学金全校同学均可申请 2.申请/汇总表中申请理由请详细填写 | 电子版发至zhuhang@zju.edu.cn,纸质版交曹光彪楼319; 截止时间:2019年11月7日17:00。 |
庄氏助学金 | 1.附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 2.附件4: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 ||
誉馨助学金 | 1.附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 2.附件4: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 ||
新鸿基助学金 | 1.附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 2.附件5:2019-2020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3.本科成绩单(纸质版) 4.申请信(电子版+纸质版) 5.如有贫困证明、残疾、疾病证明等证明可一并提供(纸质版) | 1.我院可新申请2人; 2.只面向2019级硕士研究生; 3.新生入学成绩占本专业前60%(所有推免生自动计入前60%)。 |
4.助学金获助最终名单以捐助单位反馈和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确定获助学生请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助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以与学校奖学金兼得。
联系人:朱老师,电话:87952876,邮箱:zhuhang@zju.edu.cn。
附件1:材料学院2019-2020学年浚生助学金研究生获得者名单(续评).xlsx
附件5:2019-2020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