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第四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chenghao终审:发布时间:2019-11-07浏览次数:1595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要求(附件1),决定每年举办四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2019年第四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发展对象,主要条件包括:

1.已参加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未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

2.参加过发展对象培训班,但未取得结业证书的。

 

二、时间安排

1.学员报名:11924:00前填写《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信息》(点击进入填写https://www.wjx.cn/jq/49282884.aspx),只允许提交一次,请在提交前确定相关信息准确填写。

2.学员注册:1111-1113日。通过学校发展对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操作方式详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二 )。

3.院系审核:1114-1118日。院级团委须在11181700前完成院级层面学员名单的审核并提交签章的审核名单;

4.集中教学环节:1123-2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5.考核环节:11月底(最终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培训安排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院系层面的教育与考核等。

(一)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辅导报告内容为《理想信念教育》《学党章,守党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党纪与廉洁教育》等,同时开展一次集中影视课教学。

(二)院系层面的教育与考核。包括组织学员实践教育、小班学习讨论、联系人谈心谈话等。结业考试由学校统一出卷,各院系统一安排测试及阅卷,请各院系根据时间安排做好院系层面的教育与考核工作,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录入党校管理系统。

(三)教学材料

1.教材。《入党教材》(含党章),《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

2.推荐学习平台。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

 

四、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培训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有客观困难,至多请假一次课,学员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附件三),在课程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至所在校区团工委。未按时办理好请假手续的作无故缺勤处理。

3.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4.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编成若干教学小班,为每个教学小班配备班主任,并安排一名班长。

2.学院教学计划在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上发布。

 

 

 

联系人:朱  87952876

               17816859986

 

   

 

 

 

附件一: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

     附件二 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pdf

     附件三 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请假申请表.doc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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