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中央、教育部党组和浙江省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结合往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求,现就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学院全体党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二、开展时间
2019年11月21日-12月9日
三、工作要求
1、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浙江大学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上来,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2、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要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谈参加主题教育的收获体会,谈守初心、担使命方面的差距不足,谈对检视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意见建议。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讲透、把思想谈通。对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3、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要对照学习教育中查摆的问题、对照党章党规找出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谈心谈话指出的问题,以及上级党组织工作考核等反馈的问题和指出的意见,对照上年度组织生活会需要整改而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对照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对照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奉献,认真梳理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严肃开展述职评议,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4、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重点评议党员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在开展党内表彰时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评价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5、言出必行抓实整改。要把抓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后的问题整改,作为巩固提高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措施。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抓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促落实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院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6、压实责任加强指导。各党支部要把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一次政治体检,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学院党委将视情况指派人员列席指导。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将安排随机抽查,沉到一线督查指导。
四、工作安排
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请于12月9日前完成。《2019年度材料学院党员民主评议表》(附件1)、《2019年度党支部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附件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学院党委。
2、联系人:教工党支部:王海萍,电话:87951400,邮箱:whp19572@zju.edu.cn;
学生党支部:朱 杭,电话:87952876,邮箱:zjumse_dj@163.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 年11 月21日
附件3 主题教育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