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chenqiang终审:发布时间:2020-03-25浏览次数:1956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现就2020年春夏学期“推优”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 推优形式在疫情期间采用网上推优大会的形式,但仍要注意程序的规范性,请各团支部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统一于4月20日前完成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推优”应从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中择优推荐(递交截止时间原则上要求推优前一个月)。以团支部为单位,每个团支部可推荐1-3名优秀团员,并填写《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420下午17:00前将表格发送至邮箱mail_cq@zju.edu.cn

2. “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3),并签署党团组织意见,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

3、“推优”过程中,各院级团委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必须采取网上推优大会,请各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各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团委老师联系。

注意事项:

   1、推优审核表为纸质稿,1式3份,填完后请团支书签署好意见,然后上交学院,由院级团委盖章后统一保管;截止日期先提交电子版,回校后再另行通知交纸质版。

   2、研究生团支部填写XX所研究生第X团支部,不能出现党支部;本科生团支部填写如:材料1501团支部;

   3、事迹材料1000字另附,允许打印稿(也是一式三份),签字须手写;

   4、外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若其之前的积极分子档案材料齐全,能够确认其积极分子身份,不再重复推优;若其积极分子档案材料遗失或不能证明其积极分子身份,应重新参加推优。但若要在我校入党,则应参加过我校的积极分子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5、学院积极分子培训将于2020年4-5月份集中统一开展;

   6、若拿到推优名额后无故放弃名额将取消该支部下一次推优资格。


附加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浙江大学2020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空表).doc

              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样表).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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