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附件1)要求,决定举办2020年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发展对象,主要条件包括:
1. 截至2020年6月30日,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
2. 已参加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未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
3. 参加过发展对象培训班,但未取得结业证书的。
二、时间安排
1. 学员报名注册:4月15日前。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2),并填写《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信息》(点击进入填写http://form.zju.edu.cn/pdc/formDesignApi/S/W9d6b7JJ),只允许提交一次,请在提交前确定相关信息准确填写;
2. 学院审核:4月19日前;
3. 集中教学环节:4月28日-5月10日;
4. 学院教学环节:5月15日前(以学院具体通知为准);
5. 考核环节:5月中旬(最终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培训形式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院系层面的教育培训与全校统一的结业考试。
考虑到学校防疫工作整体要求和学生返校情况,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集中教学和结业考试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平台”(http://www.uucps.edu.cn)组织实施。待学校导入名单后,学员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手机号登录该平台即可参加学习,同时也可下载大学生网络党校的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四、培训内容
1. 课程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国史教育、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等方面。
2. 自学资源:《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版;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五、考核要求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经考核合格后,由党校统一发放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
1. 集中教学环节: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10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和6学时的选修课程。
2. 院系教育培养环节:包括组织学员实践教育、小班学习讨论和主题分享、联系人谈心谈话等,不少于8学时。
3. 结业考试:采用在线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要求
1. 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
2. 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3. 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七、其他事项
1.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编成若干教学小班,为每个教学小班配备班主任,并安排一名班长。
2. 各院系教学计划应在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上发布。
3. 各位学员在培训过程中若有相关疑问,可加入学校总咨询QQ群:434661082。
未尽事宜,请联系材料学院团委。
联系人:朱杭 87952876
程豪 17816859986
附件:
1. 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