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直博生入学第三年、普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入学第二年应进行中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助学金。2019年度秋季材料学院的博士生资格认定/中期考核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级直接攻博生、2018级普通博士生和2018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详见名单)。
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尚在学制内的博士生、均可参加本次中期考核,此类学生如没有列入附件的考核名单,请及时与学院教学科联系(87953141,邮件mse_edu@zju.edu.cn)
二、考核时间:
预计2019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待更新)
三、操作程序:
1、 个人申请:
请需要考核的同学在10月8日--10月10日递交相关材料。
(1)电子版材料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数据表》(发送到mse_edu@zju.edu.cn. 邮件主题写 “中期考核+学号姓名”):
(2)纸质版材料 递交到曹楼319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情况表》(导师签名)
2)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首页或专利授权页复印件)。
★以下纸质材料请在面试时提交(不参加面试的同学请面试学生代交)
《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个人小结》、《中期考核面试记录表》
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进行个人相关信息、考核小组成员等信息录入(考核小组成员见附件待更新)à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à请导师签字并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
注:不参加学院统一答辩考核的同学,请将考核小组名单的首位请填写“韩高荣”老师。
2、 分组考核:
学院根据各所情况,分别组成3人(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以上的考核小组,对学生的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考核等级(优秀人数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
没有科研成果的学生请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主要介绍目前的科研内容、进展和预期成果。(需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名单见附件待更新)。
3、学院评定:
学院根据各所的评定结果进行统一审核,并对各所末尾的同学进行重点考察。
4、中期考核结果公示一周。
四、 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内容包含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
1、课程考试内容:
2门研究生核心课程(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材料近代研究方法),达到60分及以上者默认免试通过。
2、研究能力评估:
主要考核学生对所从事研究课题的背景了解、目前的课题研究进展以及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等方面。
五、其他
请各位面试考核秘书于考核结束后三天内将考核结果以及所有学生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情况表》、《面试记录表》、《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需附个人小结)纸质版交还给学院研究生科(曹楼319王老师)。
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自9月份计起。
附件:
考核小组专家名单(待更新)
需参加面试学生名单及分组(待更新)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1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