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要求,推荐201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需在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公示。对公布的项目、候选人持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厅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校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联系人:刘金芳 联系电话:879512290
Email:liujinfang@zj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5月5日
附件: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