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0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王艳华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0-09-18浏览次数:2474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直博生入学第三年、普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入学第二年应进行中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助学金。2020年度秋季材料学院的博士生资格认定/中期考核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级直接攻博生、2019级普通博士生和2019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详见名单)。

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尚在学制内的博士生、均可参加本次中期考核,此类学生如没有列入附件的考核名单,请及时与学院教学科联系(87953141,邮件mse_edu@zju.edu.cn)


二、考核时间:

202011月3日下午1:30开始。


三、 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内容包含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

1、课程考试内容:

学术博士: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材料近代研究方法达到60分。

工程博士:《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题》达到60分。


2、研究能力评估:

主要考核学生对所从事研究课题的背景了解、目前的课题研究进展以及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等方面。


四、操作程序:

1、  个人申请:

      请需要考核的同学在10月15--1016递交相关材料。

1)电子版材料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数据表》(发送到mse_edu@zju.edu.cn. 邮件主题写 “中期考核+学号姓名”)。

    (2)纸质版材料递交到曹楼319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申请表》(导师签名)

        2)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首页、SCI收录及IF检索页面、专利授权页复印件、录用证明等)。

    (3)上传个人中期总结

    对博士阶段的学习及科研情况进行总结,并上传系统。


2、  面试考核:

   学院根据各所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分组考核。考核小组成员要求至少3人(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以上,对学生的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考核等级(优秀人数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

1)已有科研成果的学生由各研究所或课题组自行组织面试考核

2)没有科研成果的学生由学院安排面试。请附件名单(待更新)中的学生请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主要介绍目前的科研内容、进展和预期成果。

请关注院网通知的面试时间及分组安排。

3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由导师、校外导师共同组织考核。


 

3、考核后材料提交。

考核结束后,请于115日前将如下纸质材料交至学院教学科(曹楼319):

1) 面试记录表


2)《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系统导出

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进行个人相关信息、考核小组成员等信息录入à请导师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à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请导师签字(先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再导出签字!!)。

各考核小组名单的首位请填写“韩高荣”老师。

 

4学院评定:

学院根据各所的评定结果进行统一审核,并对各所末尾的同学进行重点考察。

 

5、中期考核结果公示一周。

五、其他

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自9月份计起。

 

附件:

2020年秋季需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公示.xlsx

博士中期考核面试记录表.doc

材料学院博士中期考核---申请表(交纸质版).doc

材料学院工程博士中期考核---申请表(交纸质版).doc

材料学院博士中期考核---数据表(交电子版).xlsx 



参加学院统一面试的学生名单及分组(待更新)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