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直博生入学第三年、普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入学第二年应进行中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助学金。2020年度秋季材料学院的博士生资格认定/中期考核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级直接攻博生、2019级普通博士生和2019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详见名单)。
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尚在学制内的博士生、均可参加本次中期考核,此类学生如没有列入附件的考核名单,请及时与学院教学科联系(87953141,邮件mse_edu@zju.edu.cn)
二、考核时间:
2020年11月3日下午1:30开始。
三、 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内容包含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
1、课程考试内容:
学术博士:《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材料近代研究方法》达到60分。
工程博士:《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题》达到60分。
2、研究能力评估:
主要考核学生对所从事研究课题的背景了解、目前的课题研究进展以及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等方面。
四、操作程序:
1、 个人申请:
请需要考核的同学在10月15日--10月16日递交相关材料。
(1)电子版材料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数据表》(发送到mse_edu@zju.edu.cn. 邮件主题写 “中期考核+学号姓名”)。
(2)纸质版材料递交到曹楼319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申请表》(导师签名)
2)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首页、SCI收录及IF检索页面、专利授权页复印件、录用证明等)。
(3)上传个人中期总结
对博士阶段的学习及科研情况进行总结,并上传系统。
2、 面试考核:
学院根据各所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分组考核。考核小组成员要求至少3人(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以上,对学生的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考核等级(优秀人数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
(1)已有科研成果的学生由各研究所或课题组自行组织面试考核
(2)没有科研成果的学生由学院安排面试。请附件名单(待更新)中的学生请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主要介绍目前的科研内容、进展和预期成果。
请关注院网通知的面试时间及分组安排。
(3)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由导师、校外导师共同组织考核。
3、考核后材料提交。
考核结束后,请于11月5日前将如下纸质材料交至学院教学科(曹楼319):
1) 面试记录表
2)《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系统导出)
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进行个人相关信息、考核小组成员等信息录入à请导师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à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请导师签字(先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再导出签字!!)。
注:各考核小组名单的首位请填写“韩高荣”老师。
4、学院评定:
学院根据各所的评定结果进行统一审核,并对各所末尾的同学进行重点考察。
5、中期考核结果公示一周。
五、其他
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自9月份计起。
附件:
参加学院统一面试的学生名单及分组(待更新)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