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相关要求,夯实新时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学院团委决定于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20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团支部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推进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
1. 加强各团支部工作制度规范建设
各团支部参考《浙江大学共青团基础团务工作手册》,加强团支部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明确团委的工作职责与要求,完成团支委换届工作。全面推进本科和研究生新生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落实好“三会两制一课”(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议、团小组会议,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并将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学院将于11月底集中检查。
2.做好基础团务工作
各团支部充分利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组织建设,包括线上线下团员注册、年度团情况统计、学社衔接、团费收缴等,特别是新转入的团员团籍信息应及时收归支部,学院将于11月中下旬进行“智慧团建”系统信息统计。
3. 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
各团支部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7524),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团员青年的归属感。各团支部要加强文化展示平台的搭建,既要通过支部标识(班徽)、支部之歌(班歌)等文化载体和元素的建立,形成支部的有形文化,也要通过支部学习教育活动、主题团日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活动的开展,逐步凝练出支部的特色文化。院级团委将按照不超过团支部总数5%的比例,择优推荐2个支部(本科生团支部或研究生团支部)作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请有意愿申报的团支部于11月15日12:00前上交《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附件1)和信息汇总表(附件2)。附件1纸质版请交至曹光彪楼319室万老师处(一式一份),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至zjumse_tw@163.com(邮件请注明主题:XX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
4. 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专用经费使用
各团支部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92247),规范团支部经费使用,确保团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费到位。团支部开展活动后请填写《材料学院团委团支部活动经费登记表》(附件3),到学院团委申请经费报销。
(二)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加强团组织思想建设
5. 持续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
各团支部聚焦学深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与往年一样,系统后台将根据首次登陆填写的信息,统一采集各级团组织的参与学习人数与学习次数,作为2020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参考。
除线上学习外,鼓励各团支部积极组织理论报告会、读书会、典型人物分享会、校外主题实践等形式丰富的学习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
6. 积极组织开展团日教育活动
各团支部应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在活动主题设计中,应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时事热点,综合运用专题学习讨论会、社会实践成果报告会、校内外志愿服务以及其它受团员青年喜爱的活动形式,并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加强团日活动的线上线下联动,增强团日活动的教育效果。各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总结(附件4)请于11月30日前发送到zjumse_tw@163.com。
7. 组织开展党团知识竞赛
作为支部组织生活形式的有益补充,以赛促建,营造共青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团史、知团情、赛团务的浓厚氛围,校级党团知识竞赛决赛暂定于10月下旬举行(学院团委届时将择优推荐2名优秀个人参加校级决赛),请各位团支书在支部内通知到位,并请有意向参与的同学在正式通知发出后联系万老师报名。
(三)扎实推进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团学干部队伍建设
8. 持续推进青马工程建设。
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是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平台。学院将继续推进实施青马工程。以党性教育、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岗位锻炼、对外交流、朋辈教育等培养路径和方式,做好学员选拔、课程管理、考核评价、过程跟踪和发展使用等关键环节。(具体通知另发)
9. 从严抓实团学干部队伍建设
10-11月定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月”,在11月底前学院团委将召开团学干部纪律培训大会(另行通知),加强学生干部作风教育;同时,材料学院学生会、各类学生组织需至少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对照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附件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塑造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校团委将成立学生干部督查机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统一组织浙江大学团校2020年秋冬学期培训班,重点针对全校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团支书、各学院学生挂职团干部、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团学干部以及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学员开展专题培训(具体通知另发)。
三、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各团支部要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和本支部特点,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方案。
2. 充分发动,活跃青年。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尊重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团支部的积极性。
3.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四、成果总结
本次“基层团组织建设月”“团学干部队伍建设月”活动中的工作成效,将作为年度各类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团支部要及时对活动开展的情况及典型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报道和总结,有条件的可集中进行交流和展示。
各团支部于12月1日下午17:00前上交“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总结材料(附件6)纸质版至曹光彪楼319室万老师处,同时将其电子版及优选的3-5张活动照片(附活动说明)发送至zjumse_tw@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支部名称+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总结”。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材料学院团委。
联系人:万士齐,87952325。
附件1: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
附件5:《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学发[2020]1号)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