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工作】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者:万士齐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0-09-21浏览次数:2073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请各团支部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统一于10月中旬完成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推优应从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0930日)的团员中择优推荐。以团支部为单位,每个团支部可推荐1-3名优秀团员,并填写《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1010日下午17:00前将表格发送至邮箱3140105716@zju.edu.cn

 2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3),并签署党团组织意见,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纳入党建档案。

3推优过程中,各院级团委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

4相应表格请于2020101017:00前上交至铸工楼C201程豪同学处。

各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团委万老师联系。

 

注意事项:

1推优表为纸质稿,13份,填完后请团支书签署好意见,然后上交学院,由院级团委盖章后统一保管;

2研究生团支部填写XX所研究生第X团支部,不能出现党支部;本科生团支部填写如:材料1701团支部;

3事迹材料1000字另附,允许打印稿(也是一式三份),每份都需手写签字;

4外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若其之前的积极分子档案材料齐全,能够确认其积极分子身份,不再重复推优;若其积极分子档案材料遗失或不能证明其积极分子身份,应重新参加推优。但若要在我校入党,则应参加过我校的积极分子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5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文件)要求,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与党建其它环节的衔接工作,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以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入党动机教育为主,一般应设计3-4次理论课程、1次影视课程或实践课程,并做好谈心谈话、跟踪培养、考核管理工作。各院级单位可以单个单位独立开展培训,或以学部为单位联合开展,可灵活运用学习强国”APP进行积分学习。学院积极分子培训将于202011月中旬前集中统一开展;

6若拿到推优名额后无故放弃名额将取消该支部下一次推优资格。

 

 

附件: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大学2020年秋冬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

附件3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版)

 

 

 

共青团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委员会

20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