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评奖评优8号】关于公示材料学院2019-2020学年“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万士齐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0-10-13浏览次数:1218

材料学院20172018级学生:

经各位同学自主申请,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学业优秀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附件1)中的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附件1)的能力素养评价结果为基础。现将材料学院2019-2020学年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2、附件3)。

公示期20201013-20201015日,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的,可于2020101517:00前,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万士齐老师

办公地点:曹光彪楼319

联系电话:0571-87952325

邮箱:wansq@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

附件2材料学院2019-2020学年“标兵”系列荣誉称号结果公示(2017级)

附件3材料学院2019-2020学年“标兵”系列荣誉称号结果公示(2018级)

 

 

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