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17、2018级同学: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先进班级”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及奖励办法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先进班级称号授予当学年表现优秀的班级。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参评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班主任重视德育工作,主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为学生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班委会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要求,积极开展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营造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在班集体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班干部在各方面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班级同学积极上进,学习勤奋,工作努力,尊敬师长,团结协作;
4.班级同学能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如创新创业、科技发明、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公益服务和文明建设等,并取得良好效果;
5.全班同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一人出现违法行为或因违纪受处分;
6.班级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95%以上的同学达到“体质健康”合格及以上等级。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1.符合条件的班级可下载附件:《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先进班级评审表》,并撰写先进班级事迹材料1份(详细展示班级特色,字数在3000字左右)。
11月8日(周日)24:00前,发送至wansq@zju.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方式为:“【先进班级申请】+班级名称”。
2.学院采用集体评审的方式,评选出推荐校级的先进班级。
3.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万老师。
联系电话:87952325
邮箱:wansq@zju.edu.cn
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