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发展党员公示(一)

发布者:李由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1-01-05浏览次数:1506

    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和预审,拟发展下列30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许可静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孟景晖、葛勤隆

无机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姚冰

无机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刘晓涵、顾嘉豪、石超凡

无机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吴海龙、王星达、顾晓雯、武恩宇

无机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王金田、张旭阳、陈惠子、詹建辉、俞利鑫、杜向欣

金属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严晨辉

金属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陈钦盛、王昌豪

金属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龙莹莹、雷晨慧

金属所研究生第六党支部

吴遵纯、詹刘军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冷子晗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王朋

材物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严晓践

材物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张渲琳

电镜中心研究生党支部

陈鑫铠、勾淑媛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15-112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玉泉校区曹光彪大楼321,电话:87951400,电子邮件:whp19572@zju.edu.cn,邮编:310027);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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