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孙亦然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1-03-02浏览次数:1305

各相关研究生:

为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做好2021届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研究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树立先进典型,鼓励研究生克服困难,刻苦学习,“不停学,不停研”。

二、评定对象

2021年按正常学制规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且不能评给在职研究生。

三、评审组织

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委员会由院竺可桢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成员组成,即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成员加学院分管党委副书记与研究生会主席,若研究生会主席本人为候选人,则按序由副主席等出任。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组成,即学院分管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各研究所德育导师加学院研究生会主席,若研究生会主席本人为候选人,则按序由副主席等出任。

四、评选程序

1. 学生向各所德育导师申请,同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37日前各所确定评奖名单,并将《附件一:材料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发至liyou@zju.edu.cn

2. 310日学院评审结果公示,学院进行网上审核;

3. 请以系所为单位于315日前将所有获奖同学已签字完备的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压缩到两面,如有三面以上的请注意排版)交至曹楼319

五、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参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20%。在2021年按正常学制规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学校在春季毕业、夏季毕业各发一次文件。

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博士全日制研究生获得过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和1项校级荣誉称号;硕士全日制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1项)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3)全日制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4)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有关评选条件执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面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荣誉或奖学金2项以上(含2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特别提醒: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院系可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资格。

六、各所名额分配如下:

    奖项
 
研究所       

校优名额分配

省优名额分配

校优总数

博士最少数

科硕最少数

专硕最少数

省优总数

博士最少数

科硕最少数

专硕最少数

半导体所

6

2

2

2

1

0

0

0

材物所

3

0

0

1

0

0

0

0

电镜中心

2

1

0

0

0

0

0

0

复材所

3

0

1

0

0

0

0

0

金属所

7

2

2

1

1

0

0

0

无机所

10

2

4

3

2

0

0

0

高温合金所

目前无毕业研究生

竞评

3(各研究所可择优推荐1名同学参与竞评)

4(各研究所可择优推荐1名同学参与竞评)

总计

34

8


注意事项:

1. 申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学校通知要求,登记表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将不予盖章。

学校通知链接:

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40455&object_id=218285

2. 我院符合学校评选条件的人数远多于学校分配名额,我院可能会提高评选要求,具体以各所要求为准。

3. 本次学院分配到各所的校优和省优名额不具体区分硕博,但是各所在评选过程中各培养类型学生的实评数不能低于分配的最少数。

4. 为考虑所室兼顾的同时保证评奖结果最优,各研究所分配名额算出值的小数点部分全部舍去。各研究所可择优推荐优秀同学参与全院竞评,要杜绝在计划内推荐名额中出现推良不推优的现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31



 附件一:材料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