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永平校友为支持祖国教育发展大业,弘扬尊师助学的优良传统,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社会的诚信度,帮助浙江大学在读学生完成学业,于2006 年在浙江大学捐赠设立了“浙江大学心平贷学金”项目。其后,为帮助更多同学赴海外交流及留学深造,于2010年推出“心平留学贷学金”项目。2015年9月项目更名为“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其中“心平留学贷学金”更名为“永平留学贷学金”。2021年永平留学贷学金申请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赴国(境)外名校自费留学且已获得对方高校录取通知书的浙江大学2021届本科毕业生;
2. 参加学校、学院(系)组织的海外交流活动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研究生需由学生与导师共同申请)。
二、申请条件
1.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仅可申请海外交流项目所需经费);
2. 未受过任何违法违纪及校规校纪处分;
3. 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2/3,且上一学年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一门功课需补考(或重修)、但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1/3的学生仍然可以申请;两门以上功课需补考(或重修)的学生不得申请;但由于浙江大学特殊的学生大类培养机制,导致成绩优秀的学生比较集中于某些特定专业,故对部分专业的同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 无学术不诚信行为。
三、申请金额
1. 赴国(境)外留学项目根据学生申请及所在学校的学费情况,提供第一年的学费或学费不足部分;
2. 赴国(境)外交流项目以不超过参加该交流项目所需的费用(包括项目费、国际旅费、基本生活费等)为最高额。
四、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5月7日。
五、申请流程:
境外留学项目的同学填写《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1(留学)》,赴国(境)外交流项目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同学分别填写《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2(海外交流-本科生)》和《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3(海外交流-研究生)》(见附件1、2、3),经本人签字(研究生需导师签字)、家长签字、学院(系)签字及盖章后递交至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紫金港校区校友活动中心206室)。具体录取名单由永平留学贷学金管理委员会评审后通知公布。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1.《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1(留学)》或《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2(海外交流-本科生)》、《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3(海外交流-研究生)》一式四份。(注意:可以使用打印稿,但申请人及家长签字必须手写;手写请用黑色、蓝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
2. 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四份。
注意: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在校成绩单一份,须有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并且要有学院、系的行政章或者党章或者本科生(研究生)办公室的章(一年级新生无成绩要求)。
4. 申请留学项目的学生需提供所申请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及所需学费的官方证明一份;申请对外交流项目的学生需提供该项目的名称、负责部门以及录取名单公布的校网通知打印稿一份。
5. 最新QS或USnews有关所申请学校和专业的排名情况一份。
七、咨询电话:
教育基金会:88206564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87951536
本科生院:88206634
研究生院:8898140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88981035
温馨提示:
1. 疫情期间,申请材料可在准备齐全后邮寄提交,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校友活动中心206室,收件人:王一老师 联系电话:13957119677。
2. 如有疑问,请提前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88206564)。
附件2: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2(海外交流-本科生).doc
附件3: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3(海外交流-研究生).doc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