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普通博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第1学年春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直接攻博生应于入学后第2学年春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博连读生应于转博后的 6个月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第1学年春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所有20级硕士生、20级博士生和19级直博生以及其他应完成开题报告的研究生,请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请导师通过审核。
无法按时完成开题的同学请下载填写《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交学院研究生科。后续如学位论文的方向与开题方向有较大出入的,必须重新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时间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不能少于1.5年。
开题报告可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
一.开题报告的要求:
1. 硕士研究生――由导师或导师组组织开题报告会。参加开题报告的专家由3名及以上硕导组成。
2. 博士研究生――由导师或导师组组织开题报告会。参加开题报告的专家由3名及以上博导组成。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开题报告需校外导师参加。
二.开题报告所需程序
1、系统录入
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 → 培养 →培养过程 → 开题报告 → 录入、保存
1)指导小组成员:填写导师组成员
2)评审专家:请将专家信息填写完整(请将组长填写在首位)。
3)评审意见栏:请完整填写意见(必须包含“同意开题”或“不同意开题”这几个字)。
4).“上传原文”处请上传开题报告全文+开题报告记录表(含签名,合成一个文件上传)。
5)请导师登录系统查阅并确认。
2、撰写开题报告全文(硕士要求至少4000字,博士要求至少6000字)。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
(1)选题根据:
1)课题来源 2)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3)主要参考文献
(2)研究方案:
1)研究目标、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3)研究的创新点
4)研究计划及预测进展
5)预期研究成果
(3)研究基础:
1)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报告者本人的单独列出)
2)已具备的实验、资料等条件,尚缺少的实验、资料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三、需递交的材料(注:暂不用递交纸质版材料,请自行保存好,在申请学位时再提交):
1.开题报告表
2.开题报告全文
3.开题报告记录表
注:将以上3份材料按1-3的顺序排好后订在一起上交,所有内容除签名外,均可打印。
附件: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