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和预审,拟发展下列31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曹雅钰、陈勇全、林思宸、欧阳鑫、奚润一、闫祺珑、叶智超、赵炳 |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沈漪杰、葛羽中、赵宁馨、严宇超、张雅、麻自超、厉梦璐、王大明、王静 |
无机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孙亦然、陈滢帆 |
无机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卢文宇、刘哲 |
无机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刘梦涛 |
金属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沈盛慧 |
金属所研究生第五党支部 | 俞钧耀 |
复材所研究生党支部 | 卢文江、索婷 |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郭一川 |
电镜中心研究生党支部 | 鹿浩哲、周倩、姚霞、王海文 |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5日内(5月15日-5月20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玉泉校区曹光彪大楼321,电话:87951400,电子邮件:whp19572@zju.edu.cn,邮编:310027);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