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和浙江大学《关于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我为院系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方案》的决策部署,按照学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学院党委决定组织开展“我为毕业生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着重解决广大毕业生群体的现实问题和实际需求,让即将离校、踏入社会的浙大材子感受到学院党委和基层学生支部的重视和关爱。
一、活动时间
“七一”前后,2021年7月12日之前完成。
二、参与对象
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和全体学生党员。
三、活动方案
1. 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总要求,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等,结合党支部近两年开展的组织生活会中查摆发现的问题,结合清廉文化教育,实事求是地多为毕业生办实事。
2. 组织支委和毕业生召开座谈会、意见征求会等,详细了解即将毕业的支部成员在在校科研期间、毕业准备期间与即将踏入工作岗位前的思想成长、实际问题和切实需求等,针对性地开展“我为毕业生办实事”。
3. 重点排查存在特殊困难的毕业生群体,党支部统一收集情况,上报学院党委,建立支部重点帮扶机制,在毕业后持续不断为其排忧解惑。
4. 各党支部可自行研究开展其他有关“我为毕业生办实事”活动的具体举措。
四、相关要求
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支委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了解毕业生情况,不讲空话,不务虚事,严肃开展活动,切实满足毕业生的多层次、多样化、多维度需求,真正做到多为毕业生办实事、办好事。
各党支部请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填写“我为毕业生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情况表,并于2021年7月15日22:00之前将情况表发送到zjumse_dj@163.com,邮件及附件命名为:XXX党支部“我为毕业生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情况表。
附件:XXX党支部“我为毕业生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情况表.xlsx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