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为毕业生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孙亦然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1-06-23浏览次数:959

各学生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和浙江大学《关于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我为院系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方案》的决策部署,按照学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学院党委决定组织开展我为毕业生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着重解决广大毕业生群体的现实问题和实际需求,让即将离校、踏入社会的浙大材子感受到学院党委和基层学生支部的重视和关爱。

一、活动时间

七一前后,2021712日之前完成。

二、参与对象

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和全体学生党员。

三、活动方案

1. 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总要求,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等,结合支部近两年开展的组织生活会中查摆发现的问题,结合清廉文化教育,实事求是地多为毕业生办实事。

2. 组织支委和毕业生召开座谈会、意见征求会等,详细了解即将毕业的支部成员在在校科研期间、毕业准备期间与即将踏入工作岗位前的思想成长、实际问题和切实需求等,针对性地开展我为毕业生办实事

3. 重点排查存在特殊困难的毕业生群体,党支部统一收集情况,上报学院党委,建立支部重点帮扶机制,在毕业后持续不断为其排忧解惑。

4. 各党支部可自行研究开展其他有关我为毕业生办实事活动的具体举措。

四、相关要求

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支委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了解毕业生情况,不讲空话,不务虚事,严肃开展活动,切实满足毕业生的多层次、多样化、多维度需求,真正做到多为毕业生办实事、办好事。

各党支部请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填写我为毕业生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情况表,并于202171522:00之前将情况表发送到zjumse_dj@163.com,邮件及附件命名为:XXX党支部“我为毕业生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情况表。

 

附件:XXX党支部“我为毕业生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情况表.xlsx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