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的设立
1、设立时间:2016年
2、期限:永久
二、资助对象及评选要求
评选对象
1、奖励品德良好,成绩优良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评选要求
1、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全日制本科生1名;
2、学习成绩优秀、具有创新能力、综合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生4名;
3、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贫困、自强不息的学生优先。
三、奖学金的管理
1、本奖学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管理;
2、符合条件的优秀教职工及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无机89校友奖学金申请表》。
四、奖学金捐赠方
无机专业89级全体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