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的设立
1、设立时间:2021年1月
2、期限:三年
二、资助对象及评选要求
评选对象
1、奖励品德良好,成绩优良的全日制在校生;
评选要求
1、本奖学金用于奖励材料学院优秀的大四本科生,无机非金属材料研究所、功能复合材料与结构研究所、材料物理研究所学习成绩优秀、具有创新能力、综合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读研二硕士生和研四博士生。
2、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贫困、自强不息的学生优先。
三、奖学金的管理
1、本奖学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管理;
2、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潮州三环奖学金申请表》。
四、奖学金捐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