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18、2019级学生:
根据《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现公示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2018、2019级学生体质健康评价结果(详见附件2)。公示期为9月24日至9月26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结果不可更改。
如有问题,请联系:
公体部:88208813
陈老师:0571-87952325 zjuchenwz@zju.edu.cn
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
发布者:陈文政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1-09-23浏览次数:581
材料学院2018、2019级学生:
根据《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现公示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2018、2019级学生体质健康评价结果(详见附件2)。公示期为9月24日至9月26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结果不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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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