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18、2019级本科生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和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2020-2021学年本科生能力素养审核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0年9月28日至10月1日。
注意:
能力素养成绩以公示为准,ETA审核分数可能有出入。
如对评价结果有疑问,请联系:
陈老师 0571-87952325 zjuchenwz@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pdf
附件2:2020-2021学年2018、2019级能力素养结果公示.xls
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