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18、2019级学生:
经各位同学自主申请,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学业优秀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中的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的能力素养评价结果为基础。现将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2、附件3)。
公示期2021年10月7日-2021年10月9日,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的,可于2021年10月9日17:00前,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陈文政老师
办公地点:曹光彪楼319室
联系电话:0571-87952325
邮箱:zjuchenwz@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材料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pdf
附件2:2020-2021学年材料学院标兵系列荣誉称号结果公示(2018级).xlsx
附件3:2020-2021学年材料学院标兵系列荣誉称号结果公示(2019级).xlsx
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