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资助工作】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者:陈文政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1-10-12浏览次数:288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最终审核,现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1013-1015

公示受理邮箱:zjuchenwz@zju.edu.cn

 

 

附件: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