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18、2019级学生:
根据学工部通知,现将2020-2021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予以公布,并开展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分配
奖学金名称 | 省政府奖学金 | CASC三等奖学金 | 南都三等奖学金 | 阙端麟奖学金 | 大连化物所奖学金 | 大和热磁奖学金 | 国强奖学金 | 小米奖学金 | 万华奖学金 | 苏州育才奖学金 |
金额 | 6000 | 2000 | 2500 | 10000 | 5000 | 5000 | 10000 | 5000 | 3000 | 10000 |
名额 | 5 | 1 | 1 | 3 | 4 | 2 | 1 | 2 | 2 | 4 |
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业综合排名位于所在大类前35%),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处理。
三、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手册2019》,外设奖学金具体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由学校统一下达。申请者必须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外设奖学金各奖项的评定标准详见附件1: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外设奖学金评选条件(材料学院)。
说明:外设奖学金与任何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奖金按最高一项发放。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外设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请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进入“政府奖学金申请”、“外设奖学金申请”,选择对应的奖学金,填写所需资料即可“提交申请”。
请注意:除省政府奖学金外,每位同学最多可选择2项外设奖学金提交申请!
注意:
①申请截止时间:10月20日17:00,逾期申请概不受理;
②申请前请认真阅读附件一《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外设奖学金评选要求(材料学院)》;
③此次的材料仅作本次申请用,在确定获奖后请注意根据后续通知重新填写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交;
2.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学生材料汇总后按相关奖学金评定要求确定初评名单并组织评审,届时将同校级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名单同时公布。
3.院设奖学金的评选请等待后续通知发布后进行申请,可先参考往年通知。
若有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陈文政老师。
办公地点:曹光彪楼319室
联系电话:0571-87952325
邮箱:zjuchenwz@zju.edu.cn
附件一: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外设奖学金评选要求(材料学院).doc
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