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文政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659

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体现党和政府对资助对象的关怀,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工作安排、《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注意: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评选名额按规定等额评选。

2.102724:00之前: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进入系统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国家资助申请,选择国家励志奖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返回首页(注: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

2下载申请表。从申请页面附件中下载申请表自行填写(如果下载出现错误,可自行下载通知中的附件空白申请表填写)。

3调整申请表。参照附件3,打开纸质申请表,将表中缺少的信息,如人均月收入等填写清楚,并插入本人电子照片。调整表格格式,使整张表格能在一页A4纸打印,必要时可以简略部分内容,如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调整为共青团员等,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还要补充上学年绩点、成绩排名等,此为必填项)

4102717:00前,将完成签字的申请表(附件1)交至玉泉校区曹光彪楼319,并将电子版汇总备案表(附件2以邮件形式命名为“姓名+国励申请汇总表”发送至邮箱zjuchenwz@zju.edu.cn

5)学生进入系统服务大厅板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中可以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3.1029日(本周五)24:00之前:学院将会完成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中国家励学金申请学生的申请审核。

4.11317:30之前:学工部完成审核。

5.经学校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申请表均打印后不改动表格格式填写或手写(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无涂改,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详细)每张申请表不要超过一页(即单面打印时的一张)申请表照片一栏务必使用电子版照片或打印、复印版以减少材料体积;申请表中学院印章不能为打印版

 

联系人:陈文政老师 

电话:0571-87952325

邮箱:zjuchenwz@zju.edu.cn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21年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备案表.xlsx

附件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2021年10月更新).doc



材料学院团委

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