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第四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文政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1-11-01浏览次数:1201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要求,决定每年举办四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2021年第四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发展对象,主要条件包括:

1. 截至20211130日,经过支部团员大会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

2. 已参加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未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

3. 参加过发展对象培训班,但未取得结业证书的。

二、时间安排

1. 学员注册:116-1110日。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1)。

2. 统一教学环节:1115-121日(含网上学习)

3. 院系教学环节:121日前(以学院具体通知为准)

4. 考核环节:1130-121日(线上测试)

三、培训形式

根据发展对象培训要求,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统一教学和院系层面的教育培训。考虑到学校防疫工作整体要求,发展对象培训班的网络教学和考核环节依托浙江大学网上党校(http://zddx.zju.edu.cn/)组织实施。学员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该平台即可参加学习,具体操作方法后续通知。

四、培训内容

1.课程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国史教育、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等方面。

2.自学资源:《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教材;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n.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五、考核要求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经考核合格后,由党校统一发放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

1. 集中教学环节:

1)线下教学环节。另行通知。

2)线上教学环节。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要求的课程学习。

2. 院系教育培养环节:不少于8学时,包括组织学员实践教育、小班学习讨论和主题分享、联系人谈心谈话等。

3. 结业考试:本期结业考试采用网上答题测试的方式,将在网上党校中开通。请各院系根据时间安排做好院系层面的教育与考核工作,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录入党校管理系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要求

1. 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 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开班仪式与线下集中教学环节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培训原则上不能请假。

3. 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4. 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七、其他事项

1.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将学员编成教学小班,并安排一名班长。

2.学院教学计划在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上发布。

3.各位学员在培训过程中若有相关疑问,可加入学校总咨询QQ群:434661082

 

未尽事宜,请联系材料学院团委。

联系人:陈文政 87952325,张瑞安18522240862

地址:玉泉校区曹光彪高科技大楼319办公室

 

 

附件1: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pdf

 

 

共青团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