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评奖评优17号】材料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学年先进班级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者:陈文政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1-11-04浏览次数:513

材料学院20182019级同学: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先进班级”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及奖励办法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先进班级称号授予当学年表现优秀的班级。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参评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班主任重视德育工作,主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为学生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班委会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要求,积极开展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营造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在班集体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班干部在各方面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班级同学积极上进,学习勤奋,工作努力,尊敬师长,团结协作;

4.班级同学能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如创新创业、科技发明、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公益服务和文明建设等,并取得良好效果;

5.全班同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一人出现违法行为或因违纪受处分;

6.班级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95%以上的同学达到“体质健康”合格及以上等级。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1.符合条件的班级可下载附件:《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先进班级评审表》,并撰写先进班级事迹材料1份(详细展示班级特色,字数在3000字左右)。

117日(周日)24:00前,发送至zjuchenwz@zju.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方式为:“【先进班级申请】+班级名称”。

2.学院采用集体评审的方式,评选出推荐校级的先进班级。

3.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陈文政老师。

 

联系电话:87952325

邮箱:zjuchenwz@zju.edu.cn

 

 

附件: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先进班级评审表.doc

 

 

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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