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情况统计与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亦然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1-11-18浏览次数:490

各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校团情况统计及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情况统计

1.2021年团情况统计的对象:在校学生、教职工及专兼挂职团干部,以20211231日的数据为统计截止数据。

2.请各支部于2021125日前填写汇总表格(附件),电子版发送至zjumse_tw@163.com

二、团费收缴

1.浙江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154943)缴纳团费。

1)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院级团委收缴团费的50%上缴校团委,其余留作学院团组织的工作与活动经费。

2.收缴时间范围为20217月至12月。

3.请各支部于2021125日前将本支部2021年度下半年团费交至材料学院团委(曹楼319办公室),汇总表格(见附件)发至zjumse_tw@163.com。为方便工作起见,材料学院团委提供一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xx支部团费”。账户名为:18522240862(张瑞安)。

未尽事宜,请联系李由0571-87952325;张瑞安18522240862

 

附件: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度团情况统计与团费收缴汇总表.xls

 

共青团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