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发展党员公示(四)

发布者:李由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1-12-03浏览次数:1006

2021发展党员公示()

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和预审,拟发展下列29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无机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蒋洪琳

无机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张志浩、徐呀静

金属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熊博文

金属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林裕凯

金属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李中旭、蔡丹

金属所研究生第六党支部

朱椿楠

高温合金所研究生党支部

李伟淇、金凯航

复材所研究生党支部

张文星

材物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陈星宇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王世林、练家乐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王立湘、王越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杨汝琪、张涛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侯徐泳、段诗昊、葛天乐、杨亦霏、冶祥、郭建涛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叶力维、孙千雯、张可滢、李林骏、桂阳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123-129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玉泉校区曹光彪大楼321,电话:87951400,电子邮件:whp19572@zju.edu.cn,邮编:310027);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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