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直博生入学第三年、普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入学第二年应进行中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助学金。现将2022年度秋季材料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级普通博士生、2020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如有同学达到中期考核时间,未在名单中,请及时与林老师联系(87952876,zqlin@zju.edu.cn,邮件主题命名“学号+姓名+2022秋中期考核”)。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内容包含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
1、课程考试内容:
学术博士:《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材料近代研究方法》达到60分。
工程博士:《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题》达到60分。
2、研究能力评估:
主要考核学生对所从事研究课题的背景了解、目前的课题研究进展以及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等方面。
三、操作程序:
1、个人申请:
请需要考核的同学在9月20日前进入“材料学院2022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群”(钉钉群号:10245001107),在线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数据表》,并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首页、专利授权页复印件、录用证明等制作成1个pdf文件)发送到jyjxb@zju.edu.cn. 邮件主题写 “中期考核成果+学号姓名”,无成果的不用发送。
2、面试考核:
学院根据各所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分组考核。考核小组成员要求至少3人(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工程博士需有校外合作导师参加),对学生的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考核等级。
(1)已有科研成果的学生由各研究所或课题组自行组织面试考核。
(2)没有科研成果的学生由学院安排面试,请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主要介绍目前的科研内容、进展和预期成果。(面试时间10月上旬待定)
考核结束后,请于10月14日前将如下纸质材料交至学院教学科(紫金港校区西区和同苑10-220):
(1)面试记录表
(2)《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系统导出,同时附个人小结)
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进行个人相关信息、考核小组成员等信息录入、上传个人小结à请导师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à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请导师签字(先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再导出签字!!)。
注:(1)各考核小组名单的首位请填写“朱铁军”老师。
(2)个人小结是对博士阶段的学习及科研情况的总结,不是学期小结。
3、学院评定:
学院根据各所的评定结果进行统一审核。
4、中期考核结果公示一周。
四、其他
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自9月份计起。
附件: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