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2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林卓清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2-09-14浏览次数:2381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直博生入学第三年、普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入学第二年应进行中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助学金。现将2022年度秋季材料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普通博士生、2020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如有同学达到中期考核时间,未在名单中,请及时与林老师联系(87952876,zqlin@zju.edu.cn,邮件主题命名“学号+姓名+2022秋中期考核”)。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内容包含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

1、课程考试内容:

学术博士:《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材料近代研究方法》达到60分。

工程博士:《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题》达到60分。

2、研究能力评估:

主要考核学生对所从事研究课题的背景了解、目前的课题研究进展以及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等方面。

三、操作程序:

1、个人申请:

    请需要考核的同学在9月20日前进入“材料学院2022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群”(钉钉群号:10245001107),在线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数据表》,并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首页、专利授权页复印件、录用证明等制作成1个pdf文件)发送到jyjxb@zju.edu.cn. 邮件主题写 “中期考核成果+学号姓名”,无成果的不用发送。

2、面试考核:

    学院根据各所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分组考核。考核小组成员要求至少3人(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工程博士需有校外合作导师参加),对学生的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考核等级。

    (1)已有科研成果的学生由各研究所或课题组自行组织面试考核。

    (2)没有科研成果的学生由学院安排面试,请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主要介绍目前的科研内容、进展和预期成果。(面试时间10月上旬待定

考核结束后,请于10月14日前将如下纸质材料交至学院教学科(紫金港校区西区和同苑10-220):

1)面试记录表

2)《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系统导出,同时附个人小结)

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进行个人相关信息、考核小组成员等信息录入、上传个人小结à请导师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à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请导师签字(先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再导出签字!!)。

:(1)各考核小组名单的首位请填写“朱铁军”老师。

2)个人小结是对博士阶段的学习及科研情况的总结,不是学期小结。

3、学院评定:

    学院根据各所的评定结果进行统一审核。

4、中期考核结果公示一周。

四、其他

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自9月份计起。

 

附件:

附件1:需要中期考核的学生名单(更新中).xls

附件2:博士生中期考核面试记录表.doc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