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李由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3-02-23浏览次数:732

2023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17号),现就开展2023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及非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4、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

三、奖励标准: 

我院共有奖励名额2人,奖励金额为5000/人。 

四、评选流程:

1、学生向各所德育导师申请,228日前各所确定推荐候选人(各所至多推荐一位博士和一位硕士),附件相关材料电子版以所为单位发liyou@zju.edu.cn

233前完成学院评审

 

五、评选说明: 

1、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3、研究成果必须为20229月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212022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并通报有关单位。

4、候选同学请提前做好PPT答辩准备。

  

 

附件1:浙江大学2023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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