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和预审,拟发展下列20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金属所第三支部 | 尹春森、林春曦 |
金属所第六支部 | 车行 |
半导体所第一支部 | 武敬敏 |
半导体所第二支部 | 李力奇 |
半导体所第三支部 | 樊清 |
半导体所第四支部 | 冯逸丰 |
材物所第一支部 | 张正端、李欣、周麟铭 |
材物所第二支部 | 周瑾泉 |
无机所第二支部 | 韩骐震 |
无机所第三支部 | 张腾飞 |
无机所第四支部 | 夏昭岳、单云鹏、陈洪 |
高温合金所研究生支部 | 李永康 |
本科生第一支部 | 胡晋恺 |
本科生第二支部 | 吴骕岩、盛昊楠 |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5日内(3月21日-3月25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218室,电话:87952082,电子邮件:whp19572@zju.edu.cn,邮编310058);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